法源依據
一、高雄市廢棄物處理場廠回饋辦法 二、高雄市永安區廢棄物處理場廠回饋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
補助區域
維新里
補助額度
按廢棄物實際進廠量每公噸提列新臺幣二百元,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撥付。
補助項目
一、地方公共建設。
二、環境衛生、美化環境、公害監測鑑定及醫療保健。
三、育樂及民俗活動。
四、提升生活品質或經管理會建議符合法令規定之事項。
五、回饋設施維護管理費。
六、相關行政事務費。
七、其他與環境保護有關之事項。
計畫提報與審查
一、所在里運用分配回饋金須先召開回饋金管理運用審議小組會議通過,製作年度執行計畫書,送交管理會初審通過,並經市府核定後始可動支。
二、申請項目須符合「高雄市廢棄物處理場廠回饋辦法」第5條規定。
計畫執行及核銷請款
依據核定通過之年度執行計畫及里內實際需求,里辦函報細部計畫併附經費概算函送公所備查,由公所依政府採購法、預算法及會計法等相關規定執行計畫及核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