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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    問:申請低收入戶須符合哪些條件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4-16 15:46

    答:

    一、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市民,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天。

    二、家庭總收數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(14419元)。

    三、動產(含存款、有價證劵、財產交易、投資、中獎所得、車輛及其他一次性保險給付)額度:每人8萬元整。

    四、不動產: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374萬元。

     

    課室:社會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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