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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    問:未滿18歲之當事人如何聲請及參加調解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2-07-26 17:13

    答:

    1.需由父/母一方或監護權人代理提出聲請。

    2.填寫調解聲請書。

    3.檢具戶籍資料,或監護證明文件。

    4.調解當日若父/母無法同時出席時,一方應填具委任書,委任他方出席調解。

    課室:民政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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