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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    問:如何辦理國民年金保費減免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2-07-05 16:39

    答:

    申請資格:國民年金在保中的被保險人

     (一) 年滿25歲~未滿65歲。

    (二) 國內設有戶籍。

    (三) 未參加軍保、公教保、勞保、農保期間。

    (四) 未領取軍保退伍給付、公教保養老給付及勞保老年給付。

      ※ 請至本所社會課辦理。

    二、補助條件:

    (一)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(112年度為21629元)者。

    (二)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.5倍,未達2倍(112年度為28838元)者。

    三、補助項目:

    (一) 補助所得未達1.5倍標準者,由本市補助保險費70%,被保險人自付30%。

    (二) 補助所得未達2倍標準者,由本市補助保險費55%,被保險人自付45%。

    四.檢附文件:

    1. 必備文件:
    1. 申請人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及私章。(代辦者亦需檢附)
    2. 申請人3個月內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(直系一等親,攜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、印章,向戶政事務所申請)
    3. 不同戶籍之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納稅義務人3個月內現戶戶籍謄本。(已歿者請檢附除戶戶籍謄本)※記事欄勿省略,本部份即可
      1. 最近一期國民年金通知單影本(申請人及列計人口為國保者均須檢附(二) 其他符合資格的相關文件:
      2. .學生證正、反面影本(滿16歲至25歲學生)
      3. 退休俸通知單(如通知單遺失請檢附撥款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)
      4. 身心障礙手冊正、反面影本
      5. 重大傷病卡或核定通知單影本(同時需檢附3個月內診斷證明書)

    6.現正服役者:服役證明影本

    7.教師或軍人薪資證明單(現役軍人須檢附軍人證影本)

    8.在監證明(入獄服刑、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)、法院受禁治產裁定書

    9 .失蹤證明(需6個月以上)

    10.外籍配偶居留證正、反面影本

    課室:社會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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