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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照明光源有「衣」套,回收有一套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2-04-13 09:36

    照明光源為環保署公告之應回收廢棄物,內含有玻璃、鋁、銅、鐵、塑膠、汞及螢光粉等物質,其中汞對環境的危害最大,如不小心處理會造成生物體內的累積及環境的污染。
    所以為避免廢照明光源破碎,造成汞蒸氣外洩或玻璃刺傷,在回收時應將外觀包裝盒或能包覆之物品妥善包裝好,如無包裝盒或不慎打破,應將破損之碎片、螢光粉以緊閉之容器(如密封袋、玻璃罐或密閉桶)密封包裝好後運送至回收點回收。

     

    課室:民政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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